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Board logo

标题: 好消息!省总工会为职工谋福利 [打印本页]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7-12-6 07:34     标题: 好消息!省总工会为职工谋福利

本报讯(记者 荣丽君)12月5日,记者从省总工会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做好服务职工工作,保障职工按规定享受正常福利待遇,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六家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就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等费用的使用提出意见。该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职工困难补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在职工疗休养方面:疗休养主要面向劳模、先进和一线职工,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职工,对高海拔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一线优秀职工,从事苦、脏、累、险等的一线优秀职工优先安排,照顾因工负伤的职工;地点一般安排在中华全国总工会批复建立的工人(职工)疗休养院(所),每次仅可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疗休养内容包括学习交流、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符合相关规定的疗休养内容,每批次不超过30人,时间不超过10天。

在职工体检方面:用人单位要建立职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岗位职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定期体检;用人单位在组织职工享受健康体检的基础上,要针对妇女生理特征,至少每2年安排一次女职工“两癌”筛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增加筛查次数和妇科检查项目;体检费用标准、体检机构的确定由各单位经过民主程序通过后自行确定。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7-12-6 07:35

职工教育经费。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关于“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财政年度部门预算定额标准执行。

●劳动保护费。各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劳动保护条件、设施,提供劳动者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做好各项劳动保护,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间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个人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

●工会经费。基层工会要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精准服务职工群众。职工教育活动中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最高奖项不超过300元/人;职工文体活动中,可对参加比赛的人员购买指定用途服装,人均不能超过500元;文体活动设置奖项的,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1/3,个人项目单项最高奖品(或奖金)不超过300元,团体奖项目单项最高奖品(或奖金)不超过800元。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人员发放参与奖,但人均不超过100元。春节职工联欢会奖品按人均不超过100元执行;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费、夜餐费等,人均标准不超过50元。法定节日慰问,基层工会可对全体会员发放少量实物慰问品,原则上为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全年人均支出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会员本人生日慰问,基层工会对会员生日进行慰问,可购买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蛋糕券,标准不超过300元/人。基层工会对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原则上一次性补助不超过1000元;因疾病或意外灾难造成特别困难的会员和家庭补助,需经过本级工会领导集体研究后,一次性可补助2000元。工会经费也可用于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

同时,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使用资金。严禁购买明令禁止的物品,严禁到明令禁止的地方和场所组织职工活动,严禁利用各种方式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滥发福利、组织公款旅游等。各单位要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资金用于本单位职工会员。
作者: 朝阳    时间: 2017-12-6 07:35






欢迎光临 朝阳互联综合论坛 (http://cy.orzweb.net/)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