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今年2月市卫生监督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针对美容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昨日,市卫生监督局表示,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对10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取缔;对2家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的美容场所依法进行了取缔,没收违规医疗广告印刷品23份。
记者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涵盖了已取得医疗美容许可的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及其他可能涉及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场所。主要检查了生活美容机构及其他可能涉及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的场所是否存在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等行为;重点检查了美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的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现象,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聘请境外医师短期行医的现象,是否存在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违法违规刊播、发布医疗广告的现象等。
从检查结果看,医疗美容机构都能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有超范围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未发现有外国医师来朝行医的情况,未接到有关外国医师在我市美容机构从业的投诉举报案件。检查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医疗美容机构手术室面积不符合要求。二是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医疗美容护理人员工作经历不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三是个别医疗美容机构存在手术协议书、病志等填写不规范等现象。四是部分生活美容服务场所存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现象。五是发现2家美容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现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指导,责令限期改正,对10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生活美容场所进行了取缔;对2家违法发布的医疗广告的美容场所依法进行了取缔,没收违规医疗广告印刷品23份。
据记者了解,目前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美容诊所有7家,综合医院美容科1家,生活美容服务机构225家。卫生监督部门表示,我市将建立医疗美容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结合医疗机构校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工作,加强对医疗美容服务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美容服务安全。
同时,卫生监督机构要求各美容医疗服务机构建立机构内执业信息公示制度,并在大厅明显处公示,随时更新相关内容。消费者有相关消费需求时,应首先查阅美容医疗服务机构所公示的信息内容。
本报记者 孙健
来源:燕都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