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韦燕 甘莹)11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司法局获悉,我市提前1年打通法律援助服务乡村群众“最后一公里”,形成了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决不能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托已建成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行政村(社区)第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截至目前,我市10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完成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全市有1769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全覆盖,实现了困难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申请法律援助。
据悉,全市行政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大多数由大学生村官、村(社区)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或在村(社区)内具有较高威望的人士担任,他们既是初审员、引导员,又是宣传员、协调员,在向本村(社区)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和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引导和帮助有诉讼请求的困难群众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